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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进镇村宣传《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10
     本报讯 为保证《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近日,山东省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镇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该局利用各镇召开乡村医生会的机会,积极与乡镇卫生院联系,举办培训班,宣传、讲解《条例》,对药品使用环节的各种规范要求,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药品购进、储存养护、调剂配方、临床应用、广告宣传、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逐条进行解释,使乡村医生真正了解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大现实意义。此外,该局还利用兖州市各镇第十七届农民文化艺术节活动暨“三下乡”活动的机会到各镇进行宣传,散发宣传单18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0余条,发放《条例》2000余册,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了《条例》的内容和维权途径,增强了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王振鲁 陈福喜)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http://www.100md.com(王振鲁;陈福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