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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出台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9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19
     本报讯 浙江省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实际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药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流动频繁,易导致药品质量安全系数下降的问题,经详细调查研究并根据现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于日前制订出台了《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备案登记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原辅料采购、药品生产、成品放行等重要环节,明确规定: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主管质量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检科全体检验人员、原辅料与成品采购验收养护人员及灭菌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更,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培训上岗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如实填写相关变更资料。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将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信用等级的参考依据之一,列入企业信用档案。

    (洪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