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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实行“缺陷药品”召回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26
     本报讯 (记者 钟可芬)日前,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将对药品实施动态监管,并全面实行假劣药品召回制度,而对于医疗器械,则推进应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安全追溯系统”。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郑春元介绍,目前上海局正组织“缺陷药品”召回制度文件的起草,预计将在6、7月份出台。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发出公告,实施药品紧急召回。

    据了解,上海自去年8月1日起已实施“缺陷食品”召回制度。近年来国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但“问题食品”、“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在我国尚未统一建立,武汉市在去年开始了“药品召回”,上海将是继武汉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问题药品”召回的城市。,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