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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审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31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31
     本报讯 为提高办案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法,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决定拟处罚5000元以上的案件或疑难案件由市局提前介入审查。

    该局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拟处罚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上或疑难复杂(对事实难以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有歧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议后,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之前要上报市局,由市局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以保证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

    (杨继红)

    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