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更正减持广州药业股比
本报讯 广州药业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广药集团)此前曾刊登关于减持广州药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因情况有变,原有减持股比发生变化。
公告称,3月26日,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广药集团原质押给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新凤农信社)与广州市新滘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新滘农信社)合共770万股的广州药业股份被裁定扣划至新凤农信社与新滘农信社。广药集团同日获悉以上股份已于2月完成过户。
因此,报告书中关于广药集团持有广州药业股权变动前后的持股数与持股比例有误,现更正为变动前持有广州药业股份为460903509股(占广州药业总股本约56.84%),变动后持有广州药业股份为412513509股(占广州药业总股本约50.87%)。(鱼同), 百拇医药
公告称,3月26日,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广药集团原质押给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新凤农信社)与广州市新滘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新滘农信社)合共770万股的广州药业股份被裁定扣划至新凤农信社与新滘农信社。广药集团同日获悉以上股份已于2月完成过户。
因此,报告书中关于广药集团持有广州药业股权变动前后的持股数与持股比例有误,现更正为变动前持有广州药业股份为460903509股(占广州药业总股本约56.84%),变动后持有广州药业股份为412513509股(占广州药业总股本约50.87%)。(鱼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