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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MP3要遵循“60、60”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14期(总第1103期 2007.04.02)
     现在使用MP3、MP4的青少年越来越多,无论是行走、坐车、做事、娱乐活动总是MP3或MP4不离耳,而且成为一种时尚。殊不知,用MP3、MP4听音乐实际上是一种噪声对耳部的长期刺激,会导致听觉的损害,其危害不可小视。

    实验表明,105分贝以上的音响长期刺激可永久损害听觉,而市面上不少MP3、MP4的最大音量却高达120分贝,相当于救护车的警报器。除了MP3、MP4,只要是经常性利用耳塞式设施收听音乐,或长期置身于强音量的家中、酒吧、娱乐场所,同样可以导致听觉的损害。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收听音乐,都应该控制音量,尽量减少噪声对耳部的刺激。听MP3、MP4的“60、60”原则,是减小和避免引起听觉减退的有效方法,即:音量尽量不要超出MP3、MP4最高音量的6成,也不要连续听超过60分钟。, http://www.100md.com(李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