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418549
卫生部要求——重点督查公共卫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4.03
     本报讯 卫生部日前印发了《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成为重点督查对象。

    据了解,在公共场所卫生方面,卫生部要求对游泳场(馆)水质,美容美发场所用具,洗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效果和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在生活饮用水方面,卫生部计划分别对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内50%的市政水厂,市区内全部自建水厂,市辖区内300家二次供水单位和100所学校自备供水(其中农村学校所占比例不低于80%)的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卫生安全检测;在职业病方面,将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煤尘、高毒、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等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在放射卫生方面,将对核设施、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在传染病方面,检查重点在于院内感染,检查对象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

    (胡文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