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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类企业都要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7日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4月6日电(记者王娅妮)山东省6日发布省人民政府令,自5月10日起,山东省内的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等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待遇支付。

    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形式颁布的《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都应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须参照此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职工,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四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也可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山东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给予处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