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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普及老百姓看得起的“家庭医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9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15期(总第1104期 2007.04.09)
     石家庄桥东区通过实行“社区责任医生制”,使众多百姓有了看得起的“家庭医生”(3月19日新华网)。

    按理,老百姓患感冒发烧等常见病,应该去小诊所尤其是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现在的情形却是,大量的小病、常见病患者,往往“舍近求远”去大医院求医。这样,就使本来就诊人数较多的大医院更加人满为患,供求矛盾愈加突出,加剧了患者看病难。而专门设在社区的卫生服务站却门庭冷落,对两方面的医疗资源都造成极大浪费。据悉,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80%以上的人在社区医院得到了良好的医疗服务,只有20%的人患了大病由社区转诊到大医院就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认为大医院医疗水平高,走较远的路、花相对较多的钱去大医院看小病,图的是心里踏实,或者说花钱搭时间买“放心”。二是去社区医院就诊心里不踏实,加之,从客观上讲,社区缺乏全科医生。

    石家庄桥东区之所以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和问题,就在于他们对社区医院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医院对社区医生进行严格认定。通过规定社区医生的公益性责任,及与之相配套的奖惩措施,让患者一个求诊电话,医生就可上门服务,且收费低廉,社区医院治不了的病还帮助联系医院转诊,这相当于让居民拥有了请得起的“家庭医生”。这样的社区医生群众当然欢迎。

    同等质量比价格,同质同价比便利。商品经济的规律,用在人们就医上亦是同理。如果就近到社区医院能安全、有效看的常见病,谁还会舍近求远多耗时多花钱去大医院?, http://www.100md.com(魏俊兴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