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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8048
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进展
http://www.100md.com 《河北医药》 2007年第2期
多囊卵巢综合征,1诊断标准的形成与演变,2PCOS的临床表现及生化指标,3应排除的相关疾病,参考文献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是女性常见的内分泌紊乱性疾病,生育年龄妇女发病率5%~10%,最近有学者报道高达20%[1],病因至今不明,专家对其遗传倾向仍在探索中。临床主要表现为:月经稀发或闭经、不孕、多毛、肥胖以及一系列内分泌改变(如高雄激素、黄体生成素(LH)与促卵泡素(FSH)的比值升高、胰岛素抵抗、高胰岛素血症等)。PCOS的临床及内分泌特征、病理生理变化以及卵巢形态学改变均呈多样性,并存在极大的种族差异,甚至就个体而言也会因时而异[2]。因此,诊断标准化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PCOS诊断方面的研究进展加以综述。

     1 诊断标准的形成与演变

    因PCOS发病的多因性及临床表现的多态性,诊断标准一直难以统一,给临床诊断带来许多麻烦,也给统计学造成许多不便,因此需要统一认识,制定一个能被大多数专家接受的诊断标准,1990年是一个起点。

    1.1 1990年的诊断标准 PCOS的统一诊断标准始于1990年,当时美国国家健康委员会(NIH)在马里兰召开了关于PCOS的会议,当时规定PCOS的诊断标准为:排除其他疾病,同时具有临床或生化高雄激素表现和持续无排卵。这使标准化诊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多囊性卵巢(PCO)形态学表现未被包括在内。随着研究的深入、诊断技术的进展、阴道超声的广泛应用,人们逐渐认识到PCOS的临床表现比1990年NIH定义的范围来得更广泛,有些患者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高雄激素和(或)PCO;有些患者无高雄激素症状,却有卵巢功能失调的临床表现[3]。因此,1990年NIH的诊断标准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

    1.2 2003年的诊断标准 2003年5月在荷兰鹿特丹召开的专家会议上,ESHRE和ASRM达成共识,推荐的PCOS诊断标准为:以下三项中至少有两项,并排除其他疾病时可诊断为PCOS:(1)稀发排卵或不排卵,(2)临床和(或)生化有高雄激素表现,(3)超声检查发现PCO[4]。新的诊断标准出现了两个新的亚型:高雄激素血症合并PCO和排卵功能异常合并PCO,前者排卵功能可正常,后者可无临床及生化高雄激素血症的征象,这两个新亚型是否可以真正代表PCOS患者尚待临床中进一步观察阐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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