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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提高医德杜绝不了“见死不救”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14期
仅提高医德杜绝不了“见死不救”

     据报道,前不久昆明一位贫困产妇,在子宫先兆破裂和大出血的危急情况下,因所带的钱不够,而被3家医院拒之门外,险些丧命。医院见死不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到了让普通百姓感到心寒的地步。

    但如果据此认为,此事源于当事医院缺乏医德,不尊重生命,应该给这些医院予以强烈的道德谴责,甚至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则无疑显得太简单化了。

    当今医务人员的公德心较前下降是不争的事实,但若说他们都蜕变到缺乏救死扶伤精神的地步,则未免显得言过其实。事实上,当诸如“非典”一类的烈性传染病侵袭的时候,即便存在生命危险,大多数的医务人员也都能义无反顾地冲到他们应该到达的位置。生命危险尚且可以不顾,医生们真就缺乏面对危重患者的那一抹爱心吗?

    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现在多数医院的收入都主要依靠自己的医疗活动获得,市场化的生存法则决定了医院市场化的运营制度,贫困病人看不起病,是这种刚性规则的使然。这样的规则,仅靠医生护士的爱心是无力化解的。

    而且,对病人的救治,常常需要一个过程。不但要及时抢救,更需要抢救后的长时间恢复、治疗。急性期的病过了,慢性期的病还管不管?谁来管?有些病人经医院抢救脱险后,找不到家人,这样的病人又该怎么办,是一直在医院待下去吗?还有一些病人的家庭完全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可是事后他们就是不予支付,对此行为医院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些都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可是对于这些问题,当前却没有任何制度来指导相关的行为,医院怎么可能踏踏实实地见死必救呢?

    事实上,对于危重病人的急救,除了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积极参与。

    美国和我们一样,医院也是市场化管理,他们也有病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但在美国,病人一旦有了急病,进了急诊室,医院必须无条件救治,但事后,所有的治疗费用却由政府出面埋单。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没有理由推诿病人。但面对贫困的病人,在医院全力抢救的同时,其治疗费用需要得到合理的保障。因此,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尽快建立起贫困病人紧急救治的事后补偿体系,见死不救的恶性事件才可能在我们的社会中消失。,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