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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出台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4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5.14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用药安全问题,推进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日前,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保康县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人员设置、工作职责、奖励标准等进行了规范和核定。

    该县根据县情实际,在每个乡镇设立药品监管联络站1个,分管医药卫生的乡(镇)长任站长,分管药品的卫生院院长和乡镇药品配送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由站长担任该乡镇的药品协管员;在人口达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药品信息员1名,人口不足3000人的村按2~3个村设药品信息员1名。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采取聘用制,其主要职责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和购进渠道、中药材种植等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药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常识、药械违法案件举报查证及奖励制度的宣传;等等。

    目前,该县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为主要协管力量的基层网络已经在全县11个乡镇、261个村、6个社区实现“全覆盖”,协管人员达到200余人,在协助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陈国宁),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