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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立法应从实质上解决什么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41期
     《中国中医药报》4月23日三版刊载了山东中医药大学皋永利的“中医立法应从实质上解决问题”一文。本人对此文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和主张有不同的看法。

    该文作者提出的所谓实质问题是:

    其一,中医院发展模式问题。作者强调的是中西医结合,强调要“现代化”。他认为,“今天,中医许多优势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是离不开现代医学支持的。”中医院发展模式问题,实质上还是一个中医院到底要不要“姓中”的问题,是要搞成半中半西或亦中亦西的模式?还是坚持中医独立发展的模式?

    其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作者提出以所谓“医疗需求和发展需求”来决定人才的培养目标,即分别为应用型人才、现代研究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这里他没有明说应以培养何类人才为主,但从其字里行间,读者应该是不难领会,他强调的仍然是“现代化”和“国际化”。在现时的“中西医课程设置比重上”,他也并没有认为不适当,好象还不应当改变。可以说,他仍是念念不忘地要中医院校的学子们把“中医的思维与西医的思维”都“牢固地建立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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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师承教育与从业人员的准入问题。作者很轻视和低估“那种未经院校教育就直接跟师学习的师承教育模式”,认为是“低层次的”,应当“废除”。其废除的理由是“在院校教育基本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情况下”。请问:现时期真的是“基本满足”了吗?为什么现在政府又要大力加快发展中医事业呢?2001年,我国平均每万人中只有中医2人,中医学院培养的人数远远满足不了13亿人民的健康需要。如果“废除”“直接跟师学习”,院校教育真的就那么完全管用吗?客观地说,未经院校教育就直接跟师学习的师承教育所培养出的医生,其临床效果和医疗水平,不见得就比院校培养的差,其对中医的信仰反而更深,更牢固一些。“未来的中医名家、大家”,不一定只有从“具有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以上的高素质人才”中才能产生。

    我要请问该文作者:什么是“医疗需求和发展需求”?“发展需求”不是“医疗需求”吗?“发展需求”难道比“医疗需求”更重要吗?离开了“医疗需求”的“发展需求”有什么用呢?院校教育主要是或首先是为中医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服务的吗?中医药的本土化是否应当先于国际化?如果中医没有本土化,何来国际化?遗憾的是,现代科学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也没有能力对中医理论做出清楚的阐释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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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今日,我们是否还要把中医学置于“被审视、被验证、被质疑、被改造的地位”?中医事业的发展是否还要沿着使其西化或以中西医结合为主的轨道上走下去?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走出误区。恐怕这才是中医立法所要解决的实质问题。

    我很赞成贾谦在《中医战略》中所说的:“中医药法要立足于‘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自主发展’。”也就是说,继承是首要的,是基础。何谓“自主”?我的理解是,“必须尽快给中医松绑”,中医事业应当独立地、自由地、不受干扰和羁绊地、能充分展示自己优势和特色的道路上向前发展。中医与西医可以优势互补,并列前行。但无论是中医院发展模式,或是中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都不宜也不应办成半中半西式或亦中亦西式。太缺乏中医特色和丧失了中医主体地位的中医院和中医院校都不是我们所追求的。, 百拇医药(王昆文 四川省自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