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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有效期是如何表示的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8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25期(总第1114期 2007.06.18)
     药品用于疾病的防治必须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为了防止继续使用变质失效的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储藏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的规定是从药品生产日期(以生产批号为准)算起,其表示方法为:有效期至某年某月,如有效期至2007年5月,说明该药品到2007年6月1日即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还规定,在药品的包装盒或说明书上都应标明药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不能再使用。进口药品也必须按上述表示方法用中文写明,便于大众阅读。, 百拇医药(李焕德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