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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热血在制度面前冷下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24
     产妇在手术台上等着用血,医院却无血可输;家人要求抽血应急,医院以“不得私自采血”为由拒绝,最终导致母婴双亡。这起悲剧今年4月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百灵庙镇达茂旗妇幼保健所。

    也许,过度指责医院是苛刻的,毕竟他们是按“规矩”办事。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液采集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采血资质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不仅医院无权采血,连一般血库都不允许采血。

    但我们不妨设身处地作换位思考:假如是你我的亲人躺在手术台上生命垂危,只要你我挽起衣袖抽一点血输给他(她),他(她)就肯定能活过来,可按规定你我却无法这样做,于是你我只能站在亲人身边,眼睁睁地看着他(她)受尽煎熬、慢慢死去……这是一种怎样的悲情!

    严格的采供血制度,把各个环节的安全都考虑到了,惟独没有考虑到,假如患者没有符合规定供血程序的血液可输怎么办,难道就让他们等死吗?

    2005年夏天,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眼见患者大出血不止,在四处寻找AB型血无果的情况下,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该医生自己献血救人。

    产妇和婴儿得救了,医院却遭到了上级部门的处罚,理由也是“违法采供血”。医生奉献的血是热的,制度却是无情的,可是,如果某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与公理、人情的激烈冲突,只能说明这项法规或制度存在某种缺陷。

    采供血制度再严格,其终极目的也无非是救死扶伤,当患者因无血可输而死亡的悲剧一再上演,我们便有必要反思,如何让这个严格的制度不至于成为冰冷的制度,使其更具人性化,如何让采供血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救死扶伤,避免无血可输的悲剧再次上演。

    (晏扬),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