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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使用人时应避免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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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院长使用人时应避免的误区

使用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公式可以套用。总结以往的教训,在使用人的问题上,所发生的一些失误,主要是由于领导者在观念上有一定的误区。往往也就是由于这些误区,使得用人发生了偏差,要么使用了不该使用的人,要么没有使用该使用的人。

对于使用人时领导容易发生的问题,在使用人的原则中已经有所提示。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下面介绍几种容易出现的误区。

一、“新不如老”之误

新不如老,就是指年轻的不如年老的。这种看法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不仅领导干部有,在群众中更多。主要是受了“生姜还是老的辣”、“医生还是老的好”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病人愿意找“白胡子”医生看病,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现象。医务界在用人上形成“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风气,也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当然,医学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经验科学。随着一个人行医的经历、资历、经验、教训等因素的积累,经验和水平是在不断地提高,这是肯定的。但这对于同一个人来说,可能是这样,老比年轻时强。但对不同的人来说,也就不一定了。这是因为,一方面,医学是一个发展很快的学科,随着发展,层次加深,要求提高。试想,现在让一个没有现代医学基础的“白胡子”老医生来分析心电图,或者使用起搏器可能吗?另一方面,人和人是有很大差异的,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影响,造成能力上的差异可以很大。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些勤奋好学的年轻医生进步很快,诊疗水平不低。而有些医生虽然资历很老,但是满足于现状,地步不大,诊疗水平不高。某一医学高校有一名年龄仅有26岁的教师因成果突出,已经晋升了正教授,而有些年近40岁的老教师因工作平平连副教授也晋升无望。这些都可以说明“有才能不在年高”这么一个道理。

古代在用人的问题上,也从不计较资历,例如科举制度,有些很年轻的已经中上了状元,而有些年龄很大的人连解元也未考中。大家都熟悉的《三国演义》,周瑜被孙权命为大都督时才三十多岁,虽然有些老将对此存有看法,但还是被周郎以特有的指挥才能所折服。像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是很多的。

当然,以上所说,也并不是说年轻的就是比年老的好。这点也请读者一定不要误解。

二、“顺比逆强”之误

顺比逆强,就是指听话的、顺从的人比逆耳的、逆反的人使用起来要好。这是大多数领导者的看法和做法。从人情世故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要从用人的目的看,又不能说就有道理。

人类社会经过漫长的发展,人与人的关系也随着发展而变化。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之说,也就是人们之间关系的变化。习性相近的、有共同语言的、关系密切的,相处起来就容易,工作关系就和谐,有问题也就容易相互谅解,这无疑对工作是有利的。作为领导者在使用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偏向于用这些人,也算是正常的。但是,领导者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应该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于单位利益和发展来说,不论是“顺从”的还是“逆反”的,绝大多数人希望事业发达,都是为了把工作干好。往往“逆”的多半还是为了单位的发展,只不过是方式方法上的不同而已。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这个问题描写的真可称得上是入木三分。自古以来,只要是有作为的“明君”,多是使用有忠言逆耳之忠臣。而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昏君”,事业大多无成。例如,《封神演义》中记载的纣王杀比干,最终落得人亡国灭。

医院是一个业务单位,是业务单位,就有学术上的争论和分歧。学术上的观点,容易将人划分成许多圈子。医院专业很多,在发展和投资中不可能全面开花。医院院长本身是某一个专业上的专家,在这样的学术争论和科学发展中,必然也有自己学术上的“山头”和“对垒”。这只能说明是学术上观点的不同,在用人时千万不可作为一个标准。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然,也并不是说自己学术“山头”上的人都不能用,也不是说“逆耳”之人都必须用。“逆耳”之人如果别有用心,处于个人什么目的,也是不可使用的。作为院长,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只要你是为了医院建设,对院长有意见没有关系;只要你不骂医院,骂院长也没有关系,照样可以用你。因为,院长管理医院,你如果为了医院好,实际上也就是为了院长好。

三、“用亲更亲”之误

“用亲更亲”,就是认为用自己亲近的人比用和自己疏远的人要好。这实际上属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观念。在现实生活中,不管领导者嘴上怎么说要“任人唯贤”,但在内心还是脱离不了“任人唯亲”的这种观念,只不过是明显与不明显的区别罢了。因此,必须走出“用亲更亲”这个误区。

“用亲更亲”的观念,是有其深远的社会和历史根源。尤其在中国,孔孟之道的“儒家”管理思想是主要的管理思想,“亲不亲,故乡人”、“姑表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这些民间俗语,就说明了“用亲更亲”的用人观念根深蒂固。

但是,就“用亲”这个做法的本身并不能说肯定是有问题的。历史上由于“用亲”引起的结果,也并不是都有害的,也有有利的结果。例如宋朝杨家将启用的全是自己家族的人,照样为朝廷立了大功。因此,如果是有原则的“用亲更亲”,符合人之常情,并不一定就是不好。如果是无原则的“用亲”,则就应当别论了。

那么,什么是“用亲”的原则?首先,必须符合人事制度,不论是在亲缘关系上还是在用人任命程序上,都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其次,“亲近”的人必须有德有才,且德才还要高于“疏远”的人,起码应该是同等的。在这个原则下的“用亲”观念就不能说有多么大的危害,就不能说有多么不合适了。但是,如果不顾德才情况如何,为了更亲而去无原则的“用亲”,是不正常的,也是绝对有害的。作为医院院长,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弄明白,避免出现不正常的“用亲”现象。

四、“业务第一”之误

“业务第一”,在这里主要是说在使用领导干部时只凭业务水平。这也是领导在使用人时容易产生的一种误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感到这个误区普遍存在,且危害较大,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和专家的重视。产生这种误区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对近些年提倡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舆论的片面理解。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其目的是要唤起全社会来关心知识,学习知识,关心人才,支持人才,充分认识知识的价值,重视人才的作用。但这并不意谓着要让有知识的人去当领导,让业务人才去搞管理。现实中将学术水平很高而管理才能不明显的专家强行推到领导岗位上的例子很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有些在“打肿脸充胖子”继续硬撑着干,有些已因种种原因“知难而退”脱离了领导岗位,专心致志地去搞医学临床和科研工作。作为医院院长,对这些教训应该有清醒的头脑。

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明确领导和业务的关系。在医院这样专业性很强的单位,院领导必须懂得业务,科室领导必须精通业务。否则,管理工作无法进行,学科专业不可能发展,外行领导内行在医院是行不通的,也是绝对不可能取得效益的。然而,精通业务的专家,并不一定懂管理,不一定能搞好管理工作,不一定能当领导。一个业务能力很强的专家,在临床或科研工作中可能是得心应手,在学术会上谈吐自如。而要让其坐在行政会场或应付社交活动,就有可能如坐针毡,语无伦次。

当然,在纠正这种认识误区时,也不能走向另一极端。医院毕竟是一个医教研的业务单位,业务水平强的人不一定能当领导,但领导干部必须要业务能力强。这是个用人原则,作为医院的决策者,千万不可偏废。

(选自赵升阳《现代医院院长管理之道》,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9)

录入:白艳萍

校对: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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