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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协调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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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院长协调人的内容

医院不是世外“桃园”,而是存在于社会中。医院的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同样地是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更显得对人协调的需要、重要和必要。不但要协调,而且还需要经常协调,全方位的协调。这是医院存在、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医院院长协调人的内容很多,且由于医院地位、规模、隶属的差别与院长工作思路、方法的不同而有差异。一般认为医院院长协调人的内容应该有以下4个方面。

一、对上级多争取

“对上级多争取”,是指对待上级的领导和机关要多做争取工作。这里所说的争取工作,说得明确一点,主要就是要取得上级对医院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倾斜等方面的照顾。这种照顾可以是财和物上的,也可以是政策上的。但政策上的照顾往往比财和物上的价值更大,效果将会更好。没有上级领导和机关的支持,要办好医院、发展医院是不可能的。作为医院院长,一定不能忽视这项工作。

要争取到上级对医院的特殊照顾,作为院长还必须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

1.要动之以情,顺其自然,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医院院长必须明白,医院和上级的关系,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想要上级领导和机关对医院照顾,在对上级提出愿望时,作为院长要做到4个只能和4个不能,即:只能诉苦,不能逞强;只能请求,不能要求;只能等待,不能强催;只能软磨,不能硬要。这是达到“水到渠成”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能否争取到上级的照顾至关重要。

要让上级对医院照顾,一般都有一定的过程,即上级对医院先了解,后理解,再到关心,最终达到支持。也就是说,要上级对医院支持,就先要让上级对医院关心;要上级对医院关心,就先要对医院理解;要上级对医院理解,就先要对医院了解;要上级对医院了解,就先要向上级宣传医院。

宣传医院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了解医院的难处,得到上级领导的理解并引起重视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有一定的技巧。如果宣传得不合适,会适得其反。在宣传的形式上,既可以主动上门汇报,又可以请上级来医院视察;在宣传内容上,既可以谈医院(或某个项目)的重要性,又可以专门诉说医院(或某件事)的难度。在介绍医院的难处时,一定要情真意切,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隐瞒欺骗,不能弄虚作假。这是个作风问题,也是个道德问题。

当上级了解了医院的困难后,就算是表了态要照顾,也不能急于求成。因为任何事情的发展总得有个过程。要站在上级的角度去理解上级,不能一味地追要。如果上级没有表态给予照顾,也不能反复索取,一定要记住“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以达到“好事多磨”的效果。

请上级领导实地视察,是一个比较好的宣传机会,有时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医院院长一定不要坐失良机。

2.要政策倾斜,兼顾财物,达到“一本万利”的效果 在需要上级照顾时,一定要有长远打算,不能仅顾眼前利益。一定要尽量地争取上级在政策上对医院的倾斜,兼顾到财和物的照顾。

政策上的倾斜,对医院来说,是取之不尽的“无价之宝”,是深入发展的“尚方宝剑”,比一两次经费或物资的照顾长远的多,效益也大得多。这是因为,国家还处在贫穷时期,卫生事业费不可能有多少增加,医院要发展毕竟还是得靠自己。就算是上级一次给医院多少钱或物,也只能管一时一事,管不了长期。而政策就不一样了,尤其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有利的政策是医院发展的机遇、条件,有利于医院的自身发展,有利于医院的长久利益。一个精明的院长,是会分清这个轻重的。

当然,要政策并不是说就不要财和物。当上级有可能给医院一定的钱和物时,院长还是应该积极争取的。

3.要及时汇报,敢于认错,达到“真诚相待”的效果 在协调与上级领导和机关的关系时,医院院长对于医院存在的有些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对于发生的错误,一定要将真实情况报告上级领导,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对于上级领导的批评和处罚,一定要正确对待,要体谅到上级领导的苦衰。这样,大家都以诚相待,才能协调好与上级领导和机关的关系。

医院院长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明白上级领导和机关的心思。一般情况下,没有哪个上级领导愿意害自己的部下,也没有哪个上级领导希望自己的下属单位衰败,更没有哪个上级领导对部下的问题幸灾乐祸。发生了问题并不害怕,害怕地是你对问题遮遮掩掩,不如实地报告上级领导,这样一是有可能要发生大问题,二是有了问题也不会有人替你去说话。我国有句成语叫“亡羊补牢,未为 迟也”,如果发生了问题,能及时地报告上级领导,领导会给你出许多主意,是会挽回一定损失的。其实,这也算是上级领导支持医院的又一种表现。回顾我们医院近年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就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如果没有上级的指导支持和领导的关怀理解,能有这么快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忽略了这个问题,对医院院长来说,就是一个失策。

俗话说:“将心比心”、“真心换真心”,上级领导也是人,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意的人。医院院长只要对上级领导真心实意、坦诚相见,只要全心全意地把自己的工作搞好,把医院建设好,只要听上级组织的招呼,守国家法纪,也就等于为自己的上级组织出了力、尽了责、争了光。上级领导是会体谅你的,要协调好与上级的关系也很容易了。

二、对外界多联系

“对外界多联系”,是指对医院外部社会各界的单位和人员要多来往。这里所说的社会各界是一个大的范围,从党政机关到社会团体,从国营企事业单位到其他形式的组织,也包括其他医院。多来往,就是指要经常“礼尚往来”,联络感情,增进友谊,以求得社会各界对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支持。这并不是小问题,搞不好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生存、建设和发展。医院院长千万不能轻视。

像医院这样的单位,要与社会各界协调好关系并不难。在医院,要搞好关系有许多优势可以借用。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观念的更新,人们对身体的保健越来越重视。从每个人的个人角度讲,有求于医院的机会很多,这对医院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机遇,如果医院能在这时服务好、保健好,是可以赢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的。问题在于医院院长能不能利用这个优势,如何利用这个优势。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同样是医院,有些就利用得好,社会保障条件随时能得到提供,医院就能在一个良性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而有些就没有利用,或不会利用,造成的结果不是断水就是停电,不是油买不到就是粮供不上,医院要办下去的困难就很大,更不用说要发展了。

要协调好医院与外界的关系,医院院长首先要能够认识到社会依托条件对医院建设的重要性。对这个重要性,要提高到关系医院存亡的高度去认识。医院从医疗活动到衣食住行,哪一点也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保障。分析以往有些医院之所以和周围单位关系紧张,办事不顺,使医院建设蒙受了损失,主要是医院院长没有明白,或者不重视这个问题。

要与外界单位搞好关系的协调,除了其他方面的作法外,必须注重“双向沟通”。在这里所说的“双向沟通”就是指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支持、相互来往。我国有句古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医院和社会各界的交往,也应该主动上门去联络感情。如果医院总是以“老大”自居,认为医疗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别人非求自己不可,这就大错而特错了。在社会发展到今天,市场机制在卫生系统的引入,群众医疗知识的普及,医院经营的垄断地位已不存在,这种做法的结果只能落得个“孤家寡人”的地步。

和兄弟医院的关系协调,也不能忽视。不论是大医院对小医院,还是小医院对大医院,都不应该轻视或忽视对方。大医院的院长不能觉得自己比小医院有优势,用不着小医院,可以不联络小医院,这就失策了。试想,我国的小医院毕竟还是多数,大医院的病人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小医院介绍来的,如果与小医院的关系发生了失调,小医院是不会把病人介绍到你院来的。像有些大型医疗设备,没有小医院介绍来的大量病人,使用率是不可能上去的,经济效益从何产生?不信你可以去调查一下,凡是大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效益好的医院,肯定与小医院有着某种联系,或者是医生与医生,或者是医生与科室。小医院的院长,也不能忽视与大医院的关系协调。因为医学毕竟是科学,需要有一定的支撑条件和技术水平。在医疗活动中难免要发生一些困难,如果小医院与大医院的关系没有协调好,当你们的住院病人搞不清诊断需要会诊的时候,或者是你的一个手术发生意外下不了台子的时刻,还有当你在诊疗活动中缺少什么材料的时候,你能立即得到大医院的帮助吗?如果事先没有建立起协调的关系,到“临时抱佛脚”的时候,显然是来不及的,也就是民间常说的“黄瓜菜也凉了”。

三、对班子多说理

“对班子多说理”,是指协调班子成员关系时要多讲道理,也就是说多做思想工作。这里所说的班子是一套组织,其中的成员既有院长自己的同级,如党委书记(政委)。也有自己的部属,如副院长。在部队医院还有医务部(处)主任、政治部(处)主任、院务部(处)长和护理部主任。地方医院也有相应的人员,或分管相应工作的院领导。

俗话说的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医院的发展是否能顺利进行,与班子的关系很大。在医院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要说明这个问题很容易。不论哪个地方的医院,也不论哪一所医院,都或多或少地经历过发展的顶峰和低谷。虽然影响医院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班子对医院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横向比,只要是班子成员之间关系协调的医院,发展也就快;而只要是班子成员关系不协调的医院,发展肯定要慢。从纵向比,一个医院班子成员关系协调的时期,医院发展肯定就快;而一个医院班子关系失调的时期,医院的发展必定就慢。

作为医院院长,对于班子成员关系的协调,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班子成员关系发生了失调,不论是何种原因,院长都应该负主要责任。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国家的医院管理体制所决定的。我国医院的体制非常特殊,大致上分为两种。一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院长负责制。部队医院一般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定》),而地方医院大多是院长负责制(国务院批转的《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且不说院长负责制要负多少责任,就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应负的责任也是主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院长职责的第一条明确规定:院长要“在上级首长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院的医疗业务、院务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你想,假如医院班子中成员关系不协调,院长难道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吗?

对班子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协调工作,是医院院长的责任和义务。医院的班子是一个特殊的班子,成员一般都很复杂,由于工作性质和任务的不同,成员的年龄、资历、经历、经验差别可以很大。要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确有一定难度。一般认为,在医院的班子里,主要需要协调的关系有三层:

1.院长与党委书记 院长与党委书记的关系协调,实质上就是“政”和“党”任务的关系协调。院长是医院医疗、行政、后勤工作的主管领导,是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工作的,除了日常的业务、行政、后勤工作外,重大的问题一定要经党委讨论,不能搞个人说了算。党委书记是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主管领导,也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除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外,重大的问题也要经党委讨论,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医院的中心工作是医疗工作,在有关医疗工作的问题上,应该以院长的意见为主。医院的政治工作是把握医院的方向的,也有对医疗中心的保障作用,在政治建设上,应该多听听党委书记的。

院长和书记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谅解、相互补台。这样,才能共同带领医院班子成员领导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在协调院长和书记关系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这么一个观念:院长是负责全院工作的,虽是法人代表,但不要以代表医院和自居;书记是负责全院的政治思想和主持党务工作的,并不能代表党委,千万不要以党的化身出现。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如果在这个概念上发生了偏差,要协调两人的关系就很困难了。

2.院长与副院长 院长和副院长的关系很明确,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医务副院长在院党委、院长和政委的领导下,按分工履行院长职责的相应部分”。

协调院长和副院长之间的关系,就要相对地容易一些。主要是要坚持一个原则,讲究一个方法。坚持的一个原则是,院长不揽权,副院长不越权。这里的越权包括超越院长的权力和争夺其他副院长的权力。讲究的一个方法是,院长给副院长分配工作不下硬命令,副院长不推诿院长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和自己应该完成的任务。如果能真正地做到这一点,关系的协调就不是很难的。

3.院长与部门领导 院长与机关部门的领导关系更明确,是院领导与办事机构的关系,其实也就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机关部门领导职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工作暂行规定》中也有明确规定:“受院党委和院领导的领导”,也就是说,副院长对机关也有领导权。

协调院长和机关部门领导的关系一般不难。院长对机关领导要有决策指导意识,机关领导对院长要有参谋办事意识。院长的决策要倾听机关领导的意见,机关领导要为院长的决策当好参谋。只要做到这点,关系的协调是没有问题的。

要协调好院长和机关部门领导的关系,还必须弄清楚什么算越级、越权的问题。院长不经过副院长直接向机关部门领导安排任务不算是越权,机关部门领导不经过副院长直接向院长汇报工作不算是越级,对于这些情况应该认为是正常的程序。而院长不经过机关部门领导给机关干部直接安排工作就算是越权,机关干部直接向院长汇报工作就算是越级,应该尽量避免这种现象。但在紧急或特殊的情况下,这种越级、越权的现象不应该视为异常,机关部门领导不应该有想法。例如:接到上级的通知要执行一个紧急任务,在找不到机关部门领导的时候,院长就可以直接给机关某一部门干部安排,或机关某一部门的干部也可以直接给院长汇报。总结以往有些工作不协调的原因,就是由于把这些概念没有弄清楚。

四、对部属多管理

“对部属多管理”,是指对院部下属单位的人员进行关系协调时需要多采用管理的手段。作为医院院长,一定要纠正一个错误观念,即,一说到协调关系,就只是和风细雨,就是你好我好,没有管理。而无数事实证明,只有妥协,没有管理,要协调好关系是不要能的,就算是协调好了,也是不长久的。因此,要协调好关系,不但要有管理,还必须严格的管理。这里所说的管理,应该包括思想管理和制度管理。

1.思想管理 思想管理就是用说服教育的办法,把大家的认识统一到围绕医院建设和发展的中心上来。这是管理的基础,也是院长协调与下属关系的最佳途径。如果这个工作做好了,关系的协调就会良性发展。

院长是全院的最高业务和行政领导,在工作上,院长与下属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这种上下级关系有些还不是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例如,院长与一般工作人员中间还隔着科室领导。但在生活中,院长与下属的关系应该是同志关系,是战友关系,是平等的关系。院长如果时刻都摆正这个关系的话,与下属的关系协调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笔者认识一个地方企业单位的领导,对于他与下属相处的方法,令人折服。这位领导到企业上任前,企业干群关系紧张,加之管理不善,亏损80多万元,他上任的第一年,不但还清了外债,还盈利30多万元,以后每年上一个台阶。分析其原因,除了其他方面的管理手段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非常融洽。这位领导在正式工作中,和工人的上下级关系非常严肃,管理动真格,处罚不手软,工人与他的关系就像“老鼠与猫”的关系。而当下班以后,不在工作场合,则与工人称兄道弟,平等相处,宽容待人。工人在工作中之所以拼命地干,主要是有一种“士为知已者死”的气概。当时还不理解人际关系竟然能产生这么大的力量,现在从管理心理学角度来看,是很有道理的。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从一个方面说明人际关系对单位建设发展的潜在作用,同时也为了说明协调关系并不是一味地宽松,就不需要管理了。另外,也并不是说只要人际关系好就可以发展了,也不是要大家都在上班时紧绷着脸,不该严肃胡严肃,下班时就可以无原则,称兄道弟不该交往乱交往。对于这一点,请不要误解。

当然,思想管理的内容还很多,在这里就不再一一介绍了。

2.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就是说在协调关系时,除了思想工作外,还必须用规章制度的手段。这是协调好关系的关键,也是一般管理者在协调关系时最容易失误的原因。没有制度管理的关系协调是无原则的关系协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关系协调,就是协调得再好、再融洽,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

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容易产生这么一种想法,即一说到关系的协调,就认为应该是一团和气,称兄道弟,不能有什么制度来约束,只要一约束,就会影响到关系。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是很可怕的。我们想想,之所以要协调好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就是为了有利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如果我们为了协调关系而不去坚持制度,对医院的发展无利,还协调这个关系干什么?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所在医院有一定经验教训。前些年,医院上下的关系有些紧张,为了不引起关系的进一步恶化,有人一再主张对下面要宽,对有些事情不敢处理,致使有些人出现了“得寸进尺”、“给脸上头”的行为,最后发展到丢失了仪器,也处理不下去。结果是制度没坚持,关系没处好,群众有意见。而近几年,医院领导观念明确了,在协调关系方面,注重做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制度的落实,对个别歪风邪气敢于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果断地处理了几件大事,既处罚了当事人,又教育了群众,使各方面的关系反而协调了。因此,在这一方面,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

(选自赵升阳《现代医院院长管理之道》,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9)

录入:白艳萍

校对: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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