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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38164
克氏针经皮内固定治疗股骨颈骨折(附12例报告)
http://www.100md.com 《咸宁学院学报(医学版)》 1999年第4期
     作者:郑勇 李传满 陈炼 刘艳西

    单位:咸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外科,咸宁 437100

    关键词:

    咸宁医学院学报990413 我院自1993年1月至1997年4月,共采用克氏针经皮内固定方法治疗股骨颈骨折12例,经随访观察,获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组12例中,男性8例,女性4例,年龄最小40岁,最大67岁,平均年龄60岁。摔伤8例,车祸4例。头下型3例,经股骨颈型5例,基底部4例。伤后时间:最短8天,最长14天。

    1.2 治疗方法

    1.2.1 骨折复位

    病人入院后常规将患肢外展25°~30°,作股骨髁上或胫骨结节骨牵引,牵引重量为病人体重1/7。牵 引5~10天后,经照片复查证实骨折已复位,行克氏针内固定术。

    1.2.2 手术步骤

    (1)股骨颈(头)体表投影定位:①病人在持续骨牵引状态下,保持原拍片肌松驰位置。②采用紫药水定点,以腹股沟韧带中点,股动脉搏动明显处向下、向外侧各1cm涂一中心定点;然后在股骨粗隆下4~6cm处作一中心定点;再向前后或上下各1cm处涂一定点标志。

    (2)麻醉选择:在患侧股骨大粗隆下4~6cm处作好局麻。

    (3)固定方法:将第一根中号克氏针(直径3mm)以股骨大粗隆下中心定点,朝向腹股沟韧带中心定点方向(相当于颈干角130°)经皮进针。内固定股骨颈(头)骨折,其针尖以距股骨头软骨面2mm为度;拍正侧位片,阅片如固定位置满意,再在第一针尾前后各1cm处,朝腹股沟韧带中心定点方向,各经皮内固定股骨颈(头)一针。完毕后,照正侧位片,证实前内侧一针靠近股骨骨距,三根克氏针进针方向略有不同,呈三角形或锥形。通过股骨颈骨折端进入股骨头内固定位置均满意,可将针尾留置皮下或皮外,用酒精纱布及无菌敷料覆盖针尾或创面。

    1.2.3 术后处理

    (1)继续牵引4~8周,嘱患者在此期间保持“四不治疗”(即不侧卧、不盘腿、不下床、患肢不旋转)。

    (2)加强股四头肌舒缩功能锻炼与踝关节功能锻炼。

    (3)针尾留置皮外者应用抗生素1~3周。

    2 结果与分析

    本组12例,其中10例得到随访,随访时间最长5年,最短半年。10例均骨性愈合,2例失败。1例因针眼感染,克氏针自行脱出;1例因克氏针偏大(直径3.5mm)而未愈合。8例髋关节功能恢复正常;2例髋关节屈小于90°,伸小于150°,有轻微跛行,但无疼痛;失败2例有跛行,略有疼痛。关节功能恢复时间平均为8个月。

    股骨颈骨折目前治疗方法较多,各有其优缺点,但笔者认为,本法较开放三刃钉内固定及原交叉经皮内固定的方法为优,值得推广应用。

    (1)本法不需特殊器械,操作简单;不开刀,创伤小,痛苦小;有利于加强早期股四头肌舒缩功能锻炼。

    (2)手术及术后不输液不输血,故而也就无输血(液)不良反应及“输血性疾病”。

    (3)各种年龄患者均可采用;对有全身性疾病、体弱、又不能耐受较大手术的老年患者更适宜。

    (4)本法对股骨颈(头)血运无明显再损伤,阻力不大,骨折端不易分离,内固定牢靠,有利骨折愈合及功能康复。

    1999-01-11收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