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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6667
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管理状况(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1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8年第5期
     EAP在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中所起的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对会员的管理。EAP的章程规定[8],其会员有两种类型。其一是组织会员,组织会员又分为四类:(1)普通组织,即任何来自欧洲国家的心理治疗组织;(2)国家保护伞组织(National Umbrella Organization,NUO),即代表某一欧洲国家中最广泛的从业人群并合法登记的组织,其结构应与EAP相似,并有和EAP所制定伦理守则相适应的伦理守则;(3)全欧范围组织(European Wide Organization,EWO),指的是至少在6个欧洲国家提供或代表某一治疗流派的培训,且这一治疗流派必须被EAP所承认,其组织结构应与EAP相似,并有和EAP所制定伦理守则相适应的伦理守则的组织;(4)附属组织,即对心理治疗有兴趣的组织,这一组织不具有投票权。其二是个体会员。根据其所发布的最新简报[9],该协会现有128个组织会员(其中包括26个国家保护伞组织(NUO)和18个全欧范围组织(EWO)),代表了全欧将近120,000位心理治疗师;此外,还有303位个体会员。EAP根据会员类型的不同每3至7年会重新审核会员资格。EAP有自己的伦理守则来约束会员的职业行为,伦理守则由序言和以下九大原则组成:(1)责任;(2)能力;(3)道德和法律标准;(4)保密性;(5)顾客的福利;(6)专业关系;(7)公共声明;(8)测评技术;(9)研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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