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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2269
ICD-10(V)在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中的应用情况(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1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09年第6期
ICD-10(V)在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中的应用情况

     司法精神病鉴定中被鉴定人为了逃避法律惩罚或为了得到某种利益,会有意伪装精神症状或各种各样的表现[16-23]。如对贩毒嫌疑人的司法鉴定中35.1%有诈病[16],海洛因依赖患者戒毒过程中也有很高的比例[17,19-23](见表3)。

    CCMD-3中大类编码9:“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之下有92.2“诈病”诊断编码及详细描述。

    ICD-10中在第21章《影响健康状态及与健康服务机构接触的因素》(Z00-Z99)有Z76.5诈病(有意伪装)编码,包含人们带有明显动机装病。

    DSM-Ⅳ轴Ⅰ“可能成为临床注意焦点的其他情况”V65.2诈病编码,并有详细提示及描述。

    应该说诈病更多地归属于精神障碍范畴,建议ICD-10(V)修订时应纳入(V)之下,并应对诈病的确切诊断作出规范性、指导性诊断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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