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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大众医学》 2008年第11期
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故事:32岁的赵先生刚刚做了爸爸,经朋友推荐,他以自己为主被保险人,从网上为一家三口购买了全家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花费100元,以后只要每年买一次就可以了。赵先生和其妻都是公务员,他认为这种低保费、有一定保障的全家型保险还是很不错的。

    1. 全家型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期定额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一年,按份购买,如100元1份。市场上有多家保险公司经营此险种。购买者可以选定家中16 ~65岁的成年人一人为主被保险人,其他人为附加被保险人。例如,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这种100元一份的全家型意外伤害保险后,全家可获得以下保障:

    赵先生及其妻都是公务员,属于一类职业类别,若发生保险事故,职业类别保险金给付比例查对一类职业就可以了。需要说明的是,该险种的投保年龄上限为65岁。另外该险种的急救医疗费用有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以高者为准。由于该保险种可以一张保单保全家,保险公司为控制风险,对购买总份额控制较严,一般不超过2份。由于附加被保险人的各分项保障总额是确定的,附加的人数越多,平均每人的保障额度就越小。

    2. 小额全家型意外伤害保险的优点在于:①保障比较全面,基本上融合意外保险中的多重

    保障,尤其含有一定额度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报销,对一般意外伤害的医疗费报销还是很有意义的;②一人投保全家得益,投保方便,也免去了多次办保险的麻烦,一年只要买一次就可以了;③保费相对低廉,100元1份,家庭成员的意外就有了多方面的保障。

    但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①虽然保障比较全面,但保额都比较低,尤其在意外身故和残疾的保障金额上明显不足,过低的购买总份额的限制,更是降低了它的保障功能。②由于附加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额是确定的,如附加的人数较多的话,平均的保额就更低了。保障程度的不足,使购买者还需有其他相关保险险种的补充保障。, 百拇医药(方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