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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24846
对高校学生心理档案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0月1日 《中国学校卫生》 2009年第10期
     每年心理普查结束后,对数据超标的学生发出回访邀请,进行一对一的访谈,重点了解他们数值超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量表进行第2次测试,综合2次测试及面谈的情况确定他们是否存在心理问题、什么心理问题、心理问题处于什么程度,制作详细的回访记录。通过这种方式,了解测试的准确程度,将机械的数据转变为更为直观的学生具体心理健康状况信息。

    2.2 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心理档案的建档范围 目前,各高校专兼职心理工作队伍人数严重不足是一个共性问题,在一个万人规模学校中,专职人员的人数一般为1~3人,兼职队伍以辅导员为主体,每个学院有1人主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工作。面对庞大的学生群体,大范围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不现实,而且容易流于形式。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应筛选出确实存在心理问题、急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群体,首先把他们列入建档范围:(1)充分利用心理普查后的回访结果。通过回访,根据他们心理问题的性质和轻重划分不同的等级,分为较重心理障碍、一般性心理问题或适应不良、无心理问题3类,分别以ABC标识,对于A类学生必须纳入建档范围。(2)对于通过语言、行为流露过轻生意愿,或是已发生轻生行为的学生必须建档。(3)已发生心理危机事件,被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存在心理疾病,或因心理问题而休学者,首先纳入建档范围。

    2.3 以学院兼职人员为建档主体,实时、全面掌握学生信息 关于心理档案的建档主体,现在主要有2种模式,一是由专职人员,如学校心理中心的老师来完成;二是由兼职人员,如辅导员来完成,2种模式各有利弊。由专职人员建立,能够满足对档案规范程度的要求,但缺点是建档范围比较小,对建档对象的实时情况掌握不及时,档案内容不全面,无法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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