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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21333
以执业医师法为导向 培养合格医学人才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药物与人》2014年第4期
     【中图分类号】R85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4-0258-01

    199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只有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执业活动。其对象是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满1年的医师。医师资格考试由实践技能和综合理论笔试两部分组成。医师资格考试办法规定:未能通过实践技能考试者,不能参加综合理论笔试。这就强调了实践技能对医师工作的重要性。

    在每年进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中,我院十多位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了百色市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点的考官。考试发现,相当多的考生临床技能基本功比较差,临床实践能力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医学生实习结束后走上工作岗位,能否成为一名执业医师,是临床教学工作中新面临的严峻挑战,就此,我院针对临床专业实践技能考试中病史采集、病历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技能、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等五项考试项目,制定出一系列的临床实习教学方案,着重于培养实习医师的临床实践能力,使之成为合格的医学人才。

    1.强化师资培养,提高临床带教质量

    我们在发现对实习生的检查及考核发现,有部分学生在问病查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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