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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决定癌症患者寿命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饮食与健康·下旬刊》 2013年第11期
     我国很多肿瘤患者不是死于肿瘤,而是死于对肿瘤的高度恐惧以及恐惧本身带来的盲目应对。许多患者不知道自己生了癌或尚未确诊之前,常常活得很好,活得很长。一旦确诊,或者得知自己生了癌,病情便急剧恶化,癌细胞也呈加速发展。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何裕民教授解答“什么决定癌症患者寿命”。

    问:癌症只是慢性病,这对所有癌症病人来说都是个安慰。只是不知此观点是出自您的善意还是确有医学依据?

    答:癌症有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癌症可以治愈;三分之一癌症可以预防;三分之一癌症经过合理治疗可以延长寿命。美国的数据表明,生癌后的五年生存率可以达到70%~80%,像乳腺癌甚至能达到90%以上。我曾经做过计算,美国人生了癌以后平均可以活11年。而一般的慢性病像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确诊以后平均也是可以活11年,或许还到不了。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得出明确的结论:癌症是一种慢性病。

    所谓癌症只是慢性病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它发生、发展的过程很缓慢,有一个长期渐进而累积的过程,一般需要5到20年;二是即使发生了,在免疫“监管”下,癌症可以长期休眠,或基本康复,这就是“癌症只是慢性病”的医学科学根据。

    问:当病人被查出癌症之后,有些医务人员与病人亲属之间达成“君子协定”,向病人隐瞒真相。您认为癌症病人到底该不该知情呢?

    答:许多患者不知道自己生了癌或尚未确诊之前,常常活得很好,活得很长。一旦确诊,或一旦得知自己生了癌,病情便急剧恶化,癌症也呈现出加速度发展。临床上这类现象很常见,可以说是普遍现象,很值得玩味。

    为什么?都是因为心态作的祟!不知情,不会因癌症而恐惧,也就无所谓心态好坏,癌症也随其生物学特征而被控制或缓慢发展;知情却又无法正确面对者,天天惶惶不可终日,心境恶劣,全身机能低下或紊乱,则加速了癌症的生物发展过程。

    所以,我强调癌症患者的“知情权”应让位于“生存权”,只主张“适当告知原则”。也就是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其适当的部分。所谓“适当的时候”,指治疗3~5个月以后,一般患者最敏感、最脆弱、最容易因得知患癌而出现心理“休克”的时期已过。这样做可以让当事人更积极配合后续漫长而往往比较痛苦的治疗过程;而且,此时告知,对患者的心理伤害也最小。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以什么方式告知:直截了当对有些文化层次较高,心理素质较好的最为合适;但对善疑虑、情绪不易稳定者不适用。此外,所谓“适当部分”,是指所告知的病情严重程度要视患者的心理接受能力、可能的预后情况等决定。除病情较单纯而严重程度比较轻的外,一般均不宜和盘托出,特别是过早全盘告知。

    至于对高龄肿瘤患者,我们总的原则是不告知或少告知为妙。因为对他们来说我们大多不主张创伤性治疗。, http://www.100md.com(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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