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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孕期体重招数有二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大众健康2014年第4期
     孕妈妈的体重应该相应增加,这是肯定的,但增加多少呢?这取决于妊娠所处的时段。

    就说孕早期吧(孕10周之内),胎宝宝尚处在萌芽阶段,子宫、乳房、胎儿、胎盘等组织的增重也不大,暂不需要额外增加热量摄入,食量与孕前一样或稍增,将体重增加量控制在1千克以内即可。一旦进入孕中期(孕10~30周),胎宝宝生长提速,孕妈妈的体重应以每个月平均1~2千克的速度平稳增加,确保整个阶段增加6~8千克体重。到了孕末期(孕最后10周),孕妈妈摄取的热量除了维持母胎双方的正常代谢外,还要包括母体为胎儿储备营养、分娩、哺乳蓄积的热量,一般确保体重继续增加2~4千克足矣。

    注意,上面说的孕期体重增加标准,是针对孕前体重正常的孕妈妈而言的,至于特殊情况者应有所不同,不可“一刀切”:

    第1种情况:孕前较瘦弱,体重指数低于18.5的孕妈妈,孕期体重应该多增加一些。在美国,此类孕妈妈的孕期体重增长应达到12.5千克~18千克,即孕早期体重增加2千克~3千克,孕中后期平均每周体重增加0.25千克~0.5千克。

    第2种情况:孕前偏胖,体重指数超过23.5的孕妈妈,孕期体重增长10千克~12.5千克较为妥当。若孕前体重指数达到28以上,孕期增重6千克~9千克就够了,即孕早期体重不增加,孕中后期平均每周体重增加0.25千克~0.5千克。

    第3种情况:怀孕后消瘦。主要因早孕反应所致,如孕吐较重,不能正常进食,甚至因贮存的脂肪过度消耗而出现酮症酸中毒,威胁胎宝宝的安全,并导致孕妈妈的体重不升反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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