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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83982
应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老同志之友》
     “患者的知情权受法律保护”,这一点虽三令五申不断宣传,但仍有少数医生充耳不闻,我行我素。日前,我到某医院作B超检查,医生书写的检查结果竟真的是龙飞凤舞,一点也辨识不清。花钱查B超,被检查者看不清检查结果,检查有什么意义呢?检查费不是也花得太冤枉了吗?这样的医生是不是缺了点以人为本的思想,或者说是有医德不高之嫌呢?8xm, http://www.100md.com

    (河南省三门峡市郭保康)(郭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