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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6526
老年人优待,何时能够全国“一证通”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09年第5期
     让老年证全国通用,这不仅能让老年人享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和关爱,更合乎我们的传统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编 者 按

    社会发展的每一个成果,都离不开前人奠定的基础。尊敬和爱护老年人,让他们享受各种优待,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国各地推行多年,逐渐成为许多老人出门必不可少的证件。它究竟管不管用?

    老人免费乘公交横生门槛

    “如果说免费乘坐公交车需要到公交部门另外办理乘车证,那么进公园、上公厕,是不是也要再到相关部门办免费入园、入厕手续呢?”据了解,全国许多城市,都不允许直接凭《老年人优待证》乘坐公交车。符合条件的老人不仅每年都要到公交部门办理免费乘车手续,而且还得自己掏钱购买乘车意外保险。

    2007年6月,西南某省会城市公交公司在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卡时,就要求每位办卡的老年人必须购买一年12元的“乘车意外事故保险”。如果拒绝购买该保险,则要和公交公司签一份合同,申明以后在车上受伤,与汽车公司、保险公司都没有任何关系,住院等费用由老人自己承担。

    事实上,该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规定,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离休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办理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以自愿申请选择购买老年人出行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说,老年人只要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离休证》就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任何单位任何地区不应该再设立各种门槛,不应再增加任何附加条件。

    从法律角度来看,有律师在分析此类现象时认为,老年人免费乘车时受伤,只要不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都负有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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