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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88120
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后边远地区津贴是否纳入一次性抚恤金计发范围的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老同志之友》 2010年第5期
     问: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的项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计入一次性抚恤金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按国家规定计入离退休费基数或直接增加的离休、退休费均应计入一次性抚恤金,除此之外增加的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得计入一次性抚恤金。

    问: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享有边远地区津贴项目的是否计入一次性抚恤金?

    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工资制度改革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同时间批准离休、退休的军队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的具体项目。军队对军人工资结构的规定历来是十分明确的,基本工资及基本离退休费中没有边远地区津贴项目。因此,不能将边远地区津贴计入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项目。

    本刊政策咨讠旬顾问闻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