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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走向背后的深度关注(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老同志之友2014年第11期
     李惠平(女,54岁,机关干部):我在单位做了30多年财务工作,从没出过差错,领导和同事对我的评价很高。如果过一年之后就退休,还真舍不得离开这个岗位,单位领导也希望返聘我。我认为,女干部55岁退休是一种严重的人力资源浪费。尤其对于像我这样身体好又有专业技术的人来说,延迟几年退休于公于私都有好处。

    心态二:一线职工太辛苦

    侯玉霞(女,40岁,纺织企业挡车工):延迟退休等于剥夺了我们企业一线工人早领养老金的权利。过去像我们这样的工种,45岁就内退了,如果以后到了50岁还不能退休,那不是要命啊?单位效益本就不好,连社保金都交不起,我们眼巴巴盼着早点拿养老金,却又要延迟退休年龄,能不失望吗?

    张峰(男,30岁,电视台摄像记者):延长退休年龄只对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劳动强度相对较轻的专业技术与学术岗位人员适用,像我们这种脑力加体力、劳动强度比较大的一线岗位工作人员,还没到现在的法定退休年龄就已经快干不动了。试想,假如我60岁还要扛着摄像机抢新闻,能行吗?巴不得早点退休呢!

    心态三:迟退早退无所谓

    冯先声(男,58岁,处级干部):政策允许多晚退,我就可以多晚退。像我这种不会做家务活又没什么业余爱好的人,退休后怎么打发时间是个大问题。只要能上班,有地方去就行。

    马艳红(女,55岁,公司职员):应考

    虑个人主观意愿和实际工作能力,如果长期体

    弱多病,55岁了还有必要继续工作下去吗?倘若到了60岁身体还健朗,再工作几年又何妨?总之,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要体现自愿原则,职工可以和单位签订合同,是否延迟退休双向选择。虽然这样操作起来有些困难,但是只要制度健全,还是具有可行性的。

    专家观点 需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

    人们从自身角度出发,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不同的心态,完全可以理解。那么,研究制定政策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照顾各方的情绪?

    观点一:需在顶层设计上注入更多核心理念

    要彻底打消人们对延迟退休政策的分歧,需在顶层设计上注入更多的核心理念。

    一是将公平作为首要前提。我国目前养老体系多轨并行,导致了养老待遇的巨大差别。欲缩小差别,必须就养老体系的并轨做出合理设计,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要消除人们对于一些人恋栈公务员地位和权力的担心。消除这种担心,必须对公务员制度做进一步改革,以赢得社会的共识。

    二是需要在方案中加入更多市场调节因素。延迟退休可以设立缓冲期,但注入公平理念和市场因子不能设立缓冲期。这样的准备应该立刻着手进行,养老问题才有望获得完整解决的方案。

    观点二:政策制定与执行要分类进行

    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要根据身体情况、工作技能、劳动强度等进行分类。例如,机关干部、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与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长期处于高危及高污染行业的劳动者,65岁和60岁有很大差别,应区别对待,分类进行。

    同时,要考虑相关的配套政策,例如规定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或是最低缴费年限。如果规定65岁退休,有一些劳动者在60岁时可能就找不到雇主,这些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的群体,可以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给他们更多基本保障,能够有效改善生活。

    观点三:应女先男后或女快男慢

    延迟退休是一个需要长期渐进的过程。建议女先男后或者女快男慢,以便逐渐实现退休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就男性及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口而言,现行规定是60岁退休,延迟退休的空间并不大,而职业女性则被分成若干等级,一定级别的女性领导干部与知识分子是60岁退休,低于规定级别的女干部与知识分子是55岁退休,而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因此,女性延迟退休的空间要大于男性,需要先行或快行延迟退休才能最终实现男女同龄退休,进而实现平等的工作权利与福利权益。 (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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