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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弃婴与育婴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1日 《百科知识》 2008年第15期
     弃婴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痼疾,动物界也存在弃仔的现象,人类出于对幼小生命的怜悯,往往收其所养,给予帮助。纵观历史,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有专门收养弃婴机构的国家。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宋时期,我国民间就创设了慈幼局、举子仓等育婴机构。明清以后,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并在全国范围内涌现出了大量的育婴堂慈善团体。

    弃婴与溺婴的陋习

    中国自古就有溺婴的陋习。早在汉唐时期,史书就载有民间溺男婴之事:至明清以后,弃溺女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普遍存在。那时,穷苦的百姓迫于生活无计,只能将幼子弃于街市,任凭其自生自灭,一遇灾年,更是如此。如明末陕西大旱,百姓无粮可食,只得将小儿弃于道途或卖与他人;更有甚者,将小孩置于蒸笼内烹食,或易子相食,凄惨无比。

    即便是丰年,民间也多有溺婴之事。汉唐时,政府向百姓征收人丁税,尤其是针对男丁有口钱和算赋等税种,而且徭役繁苛,贫苦百姓无法负担,人们只好溺杀男婴以求自存。此外,男儿长大后需析分家产,子孙众多易使平户人家陷入窘境,故而溺杀男婴的事例不绝于史。南宋淳熙年间的《新安志》就载有皖南徽州的风俗:“民嗜储积,至不欲多男,恐子益多而资分始少。”明清以后,赋役制度发生变革,取消了人丁税,民间弃溺男婴之举渐少,弃溺女婴却日渐成风,推究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中国自古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观念。南宋以后,程朱理学成为主导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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