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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56454
哪些遗传病患者不宜生育等
http://www.100md.com 1996年3月1日 《祝您健康》 1996年第3期
     哪些遗传病患者不宜生育

    王雄国

    一个美满的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但对某些遗传病患者来说,由于疾病的特殊性,所患疾病比较严重,目前尚难治愈,而所生子女又有较高的发病危险率,因此,婚后不宜生育,或对生育应该有所限制。

    虽然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哪些遗传病不宜生育或应限制生育,但按照优生学原则,现在在医学上认为,患有下列遗传病的患者,所生子女发病危险大于10%,在医学遗传学上属高发危险率,故不宜生育。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骨骼发育不全、成骨不全、马凡氏综合征、视网膜母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结肠息肉、黑色素斑、胃肠息肉瘤综合征、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这类遗传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体上,患者的家族中,每一代都可以出现同病患者,且发病与性别无关。男女都可发病。患者与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发病危险为50%,不宜生育。

    (2)X连锁显性遗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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