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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你的员工为何自杀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15日 《人人健康》 2010年第12期
     台湾最大的代工企业富士康今年成为舆论焦点的理由并非是因为企业价值的体现,而是因为连日来不断发生的员工跳楼事件。截止20105月26日,在短短半年间,相继有12名富士康员工跳楼。本应该在阳光下绽放的青春戛然而止,留下的是斑斑血迹。

    富士康在中国拥有80余万员工,频繁的员工跳楼事件,富士康的管理再受拷问。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富士康员工前赴后继地“十二连跳”?无论原因如何,富士康都到了必须自我反思的地步,应当触发整个社会的痛感。

    让员工签订“不自杀协议”

    一个惊人消息是,富士康开始让员工签订“不自杀协议”。在此之前,针对跳楼员工富士康都说没有企业的责任,员工均是因为私事或者其他原因去跳楼的,显然是有推卸责任的嫌疑,不过对于死者家属倒是有一定的赔偿(据消息称是20万元)。而今,签订了“不自杀协议”,明确规定,对于跳楼等自杀者一律与富士康无关,这一明文规定更是将自己的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了。

    “不自杀协议”是否是个好方法?很多人发出反对声,“签订了不自杀协议就能遏制住员工的自杀行为么?”“不自杀协议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么?”

    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主任徐景安说:每年我国自杀28.7万人、深圳自杀2 000人,自杀成为15至35岁死亡的首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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