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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须遵循3个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5日 人人健康 2015年第10期
     药不能停!朋友之间经常会听到这样的玩笑话。实际上,停药可真是一门学问,特别是对于患者来说,停药的时间以及方法对病情有较大影响。那么,对于患者来说,停药应该依照哪些原则呢?

    原则一:病情

    没有固定疗程的药物需根据病情进行调整。抗生素治疗急性感染时,一般病情控制2天后即可停药;而治疗病情易迁延扩散的复杂感染时,感染控制后一般至少再用两周才能停药,以免复发。吃药已经超过疗程规定时间的3/4,症状依然没有改善,甚至有所加重,就应该立即停药并换药,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如药品说明书上的疗程是14天,服用了10天还没有好转,应当及时换药。

    原则二:疗程

    很多药物会有标准的服药时间。比如退热药、止吐药、催眠药等“立竿见影”的药物,吃一次即可。而避孕药、抗溃疡药、驱虫药等固定用途药物,为了彻底治疗或达到预期效果,需吃到疗程结束。

    原则三:药物

    某些毒性较大或需长期应用的药物,治疗量的应用时间只能延续至疾病好转,或机体所能耐受的最大限度为止。此时如果疾病尚未痊愈,需改用小剂量维持,或间隔一定时间后,再重复疗程。(刘 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