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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62484
牙体部分切除术的临床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日 《人人健康·医学导刊》 2008年第3期
牙体部分切除术的临床分析

     【摘要】目的:观察重度牙周病牙体部分切除术后的远期疗效。方法:复查1996~2004年间采用本法治疗的患者共243个患牙。结果:疗效1级者219例(90.1%)。结论:疗效肯定:建议采用此法。

    【关键词】重度牙周病;牙体部分切除;疗效

    Tooth body partial excision methods clinical analysis

    WANG Li-quan

    【Abstract】Objeetive:After observation specific weight periodontosis tooth body partial excision methods forward curative effect. Method: Reexamines 1996~2004 to use this law treatment the patient altogether 243 troubles tooth. Result:Curative effect 1 level of 219 examples (90.1%). Conclusion: The curative effect affirmed that, The suggestion uses this law.

    【Key words】Specific weight periodontosis; Tooth body partial excision; Curative effect

    重度牙周病多见于老年人,临床上大多数拔除。保存治疗很少。1970年周继林等报道采用牙体部分切除的办法治疗和保存患牙,我科1996~2004年间采用该法治疗的病例中,将能够得到查讯复诊的79人243个患牙进行总结,结果如下。

    1 材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本组79人中,男,63人,女16人。年龄58~84岁。243个牙:中切牙54个(22.2%),尖牙48个(198%)。前磨牙78个(32.1%),磨牙63个(25.9%)。术前牙槽骨吸收Ⅱ度以上者159个(65.4%),Ⅲ度或Ⅲ度以上者84个(34.6%)。治疗时活髓牙179个(73.7%),死髓牙64个(263%)。截冠高度为牙体1/2者105个(43.2%),2/3或以上者138个(56.8%)。牙体部分切除后均进行去髓术或要根管治疗术,并配合牙周治疗和覆盖义齿修复。

    1.2 方法:根据患牙的不同松动度和骨吸收度决定截冠高度。以高速牙齿钻截去需去除的部分牙体。保留部分均行常规去髓术或根管治疗术,根管充填后,以覆盖义齿修复。患牙定期行牙周保护性治疗。

    1.3 病例介绍:患者,男,62岁,1996年~10月结束治疗,口腔情况:上颌牙全缺失。下颌牙。31、36、37、47、46、45、44、43缺失。32、33、34、35、42、41牙槽骨吸收Ⅱ度以上,患牙均松动Ⅱ度以上,根管治疗术后截冠1/2,装覆盖义齿,定期复查并作牙周治疗,至今已8年。除35因根尖吸收,牙周炎症拔除外,其余患牙均已稳固,功能良好。

    2 结果

    2.1 疗效评定。Ⅰ级:患牙较前稳固,无痛,牙周无明显炎症,可咀嚼食物,X线示牙槽骨未见继续吸收或有修复。

    Ⅱ级:患牙松动度同术前,偶有疼痛或发炎,可咀嚼一般食物,X线示牙槽骨未再继续吸收。

    Ⅲ级:患牙松动度增加,或经常发炎疼痛,不能咀嚼食物,X线示牙槽骨继续吸收或已拔除。

    2.2 疗效结果:复查243牙,其中8年以上者58牙,2~8年者185牙(表1)。

    3 讨论

    牙体部分切除治疗重度牙周病,是从消除创伤这一局部致病因素着手。本组病例均为牙槽骨吸收1/2以上并明显松动的重度牙周病患牙,这些患牙露在牙槽骨外的牙体明显长于牙槽骨内的牙体,比例明显失调,即其动力臂(牙槽外牙体)与应力臂(牙槽内牙体)的比例失调,导致咀嚼时牙齿的摆动和侧压力增强,松动和骨吸收越来越重。因此,切除部分牙体,纠正比例失调,消除创伤是治疗重度牙周病的有效办法。牙体部分切除后,以覆盖义齿修复,可恢复咀嚼功能。本组243例患牙均采用牙体部位切除,伴以牙周治疗后覆盖义齿修复,治疗效果Ⅰ级者219个(90.1%)。

    重度牙周病,牙槽骨已吸收Ⅱ度、Ⅲ度,牙齿十分松动,对牙体进行切割,必须快速轻柔地进行。我们所有病例均选用高速牙钻进行切割。但牙髓大多仍有活力。本组术前为活髓者179个(73.7%)。术中患者有冷势刺激痛,一般在局麻下进行,首先是根据牙槽骨吸收的程度,切除部分牙体。凡牙槽骨吸收1/2者切冠1/2以上,凡牙槽骨吸收2/3者切冠2/3以上,牙槽骨吸收超过2/3或接近根尖者,将牙冠全部切除,露出牙根在龈上2~3mm处。由于牙体部分切除后,根管口显露较清楚,根管治疗操作也较容易。本组患牙均作去髓术或根管治疗术处理。但对根管狭窄者,扩大根管时应适可而止,不可强行伸入。操作中要轻柔细致,避免加重牙齿的松动,避免根尖受到刺激产生尖周症状。在去髓扩大根管后用醛酚合剂棉尖暂封2~3d,死髓者封药1周,再行根管充填,防止发生术中根尖创伤和继发感染而影响治疗效果。在切除牙体的同时,要对牙冠的颊舌径、远中近中径切削减径,使牙冠外形变窄,以减少承力面积和摆动度,对倾斜牙体,应切除倾斜面,避免侧向扭力。切冠减径后都要对剩留牙体加以修整,磨去锐缘。并用矫形治疗恢复垂直距离保持正常关系。

    重度牙周病牙体部分切除的效果,与手术前牙槽骨呼吸的程度有关,而与手术后修复的时间无明显关系。手术前牙槽骨吸收不严重者,一旦手术成功,牙齿便可以长时间的被保留下来。本组复查243个中Ⅱ度松动197个,疗效Ⅰ级者192(924%),原牙槽骨吸收Ⅲ度以上者46个,疗效Ⅰ级者37个(804%)。经统计学处理,P<0.05),两者有明显差异。在复查243个中,术后时间10年以上者58例,疗效Ⅰ级者53个(91.4%),10年以下者185个,疗效Ⅰ级者171个(92.4%)。经统计计学处理,P>0.05,两者无明显差异。

    对多发性重度牙周病的患者,应有选择性采用牙体的部分切除治疗,我们根据以下几方面来确定治疗:一是患牙当时的病变程度,对牙槽骨吸收在Ⅱ度以上,松动度Ⅱ度以上的患牙作牙体部分切除,而对牙槽吸收Ⅲ度以上,松动度已达Ⅲ度或更重者,可拔除。二是根据牙位和今后在义齿修复中的固位作用,即对牙槽骨虽已Ⅱ度以上吸收,并Ⅱ度以上松动,但在义齿固位中有重要作用的牙,如下颌尖牙、前磨牙,虽已Ⅲ度松动,但仍采用牙体部分切除术,保留部分牙体,以保持牙槽嵴高度利于义齿的修复及固定。

    本法对患牙的保存和保持牙槽骨的高度,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为义齿的修复保存了有利条件。

    作者单位:157000 黑龙江省牡丹江王立全牙科门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