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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8214
古今中外医与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6年第4期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出现,医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运用伦理、法律等手段对各种医疗活动进行调整和规范日益体现出其实践价值。它与每个公民的生命息息相关,也与每个医务人员的医护活动密不可分。

    在我国古籍中,最早有医事方面的制度和法律记载的是《周礼》。其开卷篇《开宫》中,就记录了当时的医事制度,规定宫廷的保健组织、医生的专业分类、任务、职责、待遇和奖惩等事项。唐宋时期,医事活动有了系统的法律规定,旧唐书对唐律的记叙中有关于医事的律令,如医生不能欺诈病人,“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得财物者,以盗论”;有关于卫生保健方面的律令,如同姓不得结为婚姻,“同姓为婚者各徒三年”。元明清各朝代的医事法规也有各自的成就。《元典章》中对医生、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医勘验、禁治庸医等都作了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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