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 2007年第6期
编号:11519146
重拳出击健康先行(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7年第6期
     确立的新观念是政府“从非政府部门或私人部门可以通过定的方式得到有效的和相对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并可以更多地惠及到贫困人口”。

    一些国际医疗卫生组织通过总结束埔寨孟、加拉国等10个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发现,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购买医疗卫生服务,“是扩大医疗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的一项有效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医生一般都和多家医疗机构签订工作合约;社区医生与居民家庭签署服务协议,政府按协议数量向其购买服务。掌握这些行医特点和规律,有助于制定相应的管理原则和制度。

    此举的好处在于规范医疗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服务于广大医务人员。

    原则四:人人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

    健康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主要体现。因此,医疗公平性改革必须注意消除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歧视;必须关注社会资源配置对医疗公平性的影响;必须增强体制的合理性以保证医疗公平。

    王陇德副部长指出:首先是按照医疗保险的大多数法则,尽快扩大覆盖面。形成当前群众看病贵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小。因此,方面要增加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规定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医疗保险制度中来尽快提高民众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在城市,由于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刚性原则和民众有定的支付能力,社会中蕴藏着较大的办医积极性。只要政府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为民办公益性医疗机构的经营性收入减免税,收其投资收益在公益性事业中使用一定年限后再改变用途时减免税收并可从收益中提取人员工资等就会有不少医务人员带资来投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点在许多国家已成现实。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不再投入资金办机构、养人,而是出资为居民购买服务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46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