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 2008年第12期
编号:11720097
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8年第12期
     的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预先支付给该医疗机构,月底进行核算,多余部分冲抵下月划拨资金,缺额由下月划拨资金进行补充。

    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

    其实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无非就是要给自己买份平安。谁都不希望自己为了得到报销,而去害病的。但毕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得了病,看病后,如何去报销?这正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最为关注的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问题。

    对“只管住院的,不管门诊的”解释

    常常有很多的人说合作医疗只报住院的,不管门诊的。其实这涉及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中所界定的“大病统筹”。

    所谓大病统筹,是指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做到县级统筹,当然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更通俗地讲,中央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于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的状况,换句话说,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好转,大多数农民对门诊费用的支付是可以承担的,不至于成为形成农民的债务负担。

    而在生活中,多数农民害怕的是住院治疗中的费用,它们数量往往较大,农民一下子拿不出足够的现金 ......
上一页1 2 3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28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