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卫生监督在医疗安全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2)
很多日常医疗安全监管的案例表明,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方面,会反复权衡利弊。如果医疗机构认为是己方过失,或者自己的医疗行为有可能造成医疗事故,就会更偏向于协商解决方式;而如果医疗机构对那些自己认为不太可能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更加偏向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是我国目前通过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超过所有医疗纠纷数目的80%,这种忽略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的行为,带来了巨大的医疗安全隐患,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2.6 偏向于处理病历违法违规问题,医疗行为问题处理少
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监督中,监督部门更多的处理的,是隐匿、伪造或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案件,反而对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查处比例较小,而且查处力度明显不够,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
2.7 缺乏有效的医疗安全监督处理手段,监督效果不理想
目前,对于违反诊疗规范的当事人或组织的处理手段,一般包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卫生监督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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