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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屋檐下的准夫妻生活等(2)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1日 《中国健康》 2005年第12期
     齐女士的恋爱和婚姻过程非常具有典型性:同学间自由恋爱,毕业后自然结合,几年后彼此厌倦,两月前最终离异。离婚之前,齐女士已经觉得生活毫无意义,回到家面对老公,一点也没有爱的激情,悲观时还出现过离家做尼姑的念头。但回想起当时两个人的结合,也是自己的真心选择,怎么才过了5年,感觉竟会这样迥然不同?领了离婚证书后很长时间,齐女士都在问自己,却没有任何答案。好在两个人都是知识分子,彼此互相理解,好聚好散。齐女士说她现在活得非常轻松,虽然仍与前夫住在一个房子里——一人一个房间,但彼此的角色已经变了,既然不再是夫妻,也就不必再对对方有额外的责任和要求;既然不再有额外的责任和要求;也就没有任何思想负担,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自由自在像个无忧无虑的中学生。而前夫也好像获得了解脱,终于不再有人跟他絮絮叨叨、吵架骂街了。两个文明的现代人,就这样过上了“离婚不离家”的幸福生活。

    口述:我的离婚不离家生活

    就当对方是个朋友

    陈霞(女,教师,28岁)

    离婚不离家,有利于对孩子的照顾;尤其是当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时,女人既要带孩子,又要上班工作,难免顾此失彼。因此,就希望男人在自己身边能帮上一把,拉一下。毕竟,共同生活的岁月,给予了他们比常人更多的相互了解,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思想上的。就算是朋友,也要来个雪中送炭,何况是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夫妻呢?暂时住在一起,但却是分离的两个个体,不必尽夫妻之间的义务和权利,却可以互相帮助,不是很好吗?

    我无法抗拒生理需要

    叶小文(女,医生,25岁)

    离婚5个月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与前夫又有了一次“亲密接触”,竟然说不出的美妙。也许是因为不再是合法夫妻的缘故?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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