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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24921
论医疗纠纷中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10年8月1日 《中国健康月刊·A版》 2010年第8期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患者迫切需求有效的治疗手段,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疗行为的高风险、现有医疗条件下对疾病认识的局限性以及个体差异等认识不够,造成了目前医疗纠纷迅速增多。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患者知情权制度在理论、实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关键词]知情权; 医疗纠纷; 法律制度; 责任; 保护

    [中图分类号]R1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0)-8-170-01

    1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

    根据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对于自身疾病的治疗方法、治疗效果、不良反应、替代医疗方案以及对医疗争议的处理程序等事宜所享有的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笔者认为,患者的知情权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1基本信息了解权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

    1.2医疗风险知情权患者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证、禁忌证、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

    1.3治疗措施和治疗方案的知悉权和选择权患者有权同意或者拒绝进行医师拟定的检查、治疗方案,在有多种治疗器械或多个治疗方案时,有选择权。

    1.4其他权利如医疗费用知晓权、安全保障权、病人就诊应当受到尊重等权利。

    2医师在知情权保护中的义务

    关于患者的知情权,《执业医师法》第22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由此可知,患者由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享有知情权,相应的医师有对患者的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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