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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2852
部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情况调查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5日 《中国保健》 2009年第7期
     【中图分类号】R155.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2720(2009)07-039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食品采购索证是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的关键监督项目之一。因此,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工作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有效控制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确保货源质量、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解哈尔滨市南岗区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情况,于2006年4~6月对区部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情况进行调查。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随机抽取哈尔滨市南岗区10所学校食堂,共采集150份样品。其中,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料100份,非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料50份。

    1.2 抽检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每所学校食堂库房内10份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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