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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9841
献血结果告知注意事项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25日 《中国保健》 2009年第15期
     【中图分类号】R19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2720(2009)15-0613-02

    【摘要】献血者的血液检测结果是否进行告知、如何告知是行内人士的热点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都明确说明血站对无偿献血者结果有告之义务,在告之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献血;告知

    献血者的血液检测结果是否该进行告知、如何进行告知,一直是行内人士交流、探讨的一个热点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确诊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并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笔者认为献血者血液检测信息(特别是不合格的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告知,使献血者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但在在告知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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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献血者的资料收集要详细

    初次献血的献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确地填写献血登记表各项内容,保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尽量留下手机号码、住宅电话、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1],对不合格献血者的血液检测信息最好能进行核查,充分了解其血液检测情况是阳性反应还是可疑、是单试剂反应还是双试剂反应、滴度高低、HIV标本是否经过实验室确认等,对这些信息做到心里有数,对感染的可能性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才能很好地为献血者提供咨询和引导。

    2 告知方式要妥当

    语音查询方式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很多血站未能实行,加之不能告知具体不合格情况,献血者会焦虑紧张,最终还需要用其他查询方式来进行补充;信件通知的方式或因通信地址变更未能送达本人,或是其亲人、家人代为拆阅、亦或是信件保存不当等都可致检测信息泄漏,使献血者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笔者认为由专人负责打电话告知本人可“一对一”、面对面告知的方式较为妥当,这两种方式可具体地解答一些献血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使他们在获得信息的同时对该疾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正确认识血站检测结果和医院检测结果可能出现的不一致性,避免了很多误会和争执;告知前先核实身份、献血码、确定为本人后方告知,更有利于结果的保密,不方便到血站来的献血者可采用发展电话告知的方式;有条件到血站来的献血者特别是血检不合格的献血者最好采用面对面告知的方式,告知双方在告知记录上签名对告知内容有一个确认,增强了告知记录的可见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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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告知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

    3.1 专业能力:告知人员应熟悉自己工作领域的知识,对几种血液传播疾病的感染途径、检测手段、治疗前景等相关知识和信息有一定的了解,对不一致的检测结果能作出分析和适当的解释,为献血者进一步检查、主动预防和治疗提供建议。

    3.2 职业道德:检测结果的告知必须严格注意保密,结果的外传会给献血者造成痛苦,也会给血站带来麻烦,每个相关工作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对献血者资料进行保密,告知人员因接触信息最多,应特别注意不能将献血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病史资料透露给任何无关人员(包括献血者的领导、亲人的朋友);告知人员是献血者知道检测结果后面对的第一个“外人”,应该有良好的素质来赢得献血者的信任,要有全心全意为献血者服务、为献血者着想的意识,虽然血液检测不合格,但依然要使献血者感受到其献血行为得到尊重,奉献心理得到赞同。

    3.3 沟通技巧:告知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并经过咨询培训,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耐心倾听和关注献血者的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真诚、主动地理解献血者,热情周到地为献血者提供咨询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亲切、准确、规范,要强调检测结果为献血标准,而非临床疾病诊断标准,通过积极有效的沟通,加强献血者对血站的信任,从而关注、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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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告知环境要适当

    献血者最担心检测不合格的结果会被他人知道而对自己工作、生活造成影响。血站应当照顾到献血者这一种隐含的需求,不论是电话告知还是面对面告知,都应当在一个相对封闭隔离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引起他人的注意,造成献血者的尴尬或不满。

    5 资料管理要规范

    5.1 记录:由于记录可以证实该项工作已经被完成和完成的效果情况,因为一定要有详实准确的告知记录。为便于理解和填写,可用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表格应包括献血者姓名、性别、血型、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献血日期、血清标志检测结果、告知方式、告知时间、已说明的主要内容、献血者的疑问及要求、告知者签名、献血者签名等项目,并用清晰准确的叙述方式详尽地填写。

    5.2 管理:检测结果和告知记录不论是电子媒介或是打印(书写)在纸张上,都要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并应设置检索和保密设置,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保存资料的房间;建立严格的查阅制度和献血者的隐私保密制度,非授权人员不能查阅,当被授权者需要查找时,每次只能获得最低限度的资料[2]并有借阅记录显示谁借阅了资料、借阅的目的、借阅日期、归还的日期等,以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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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保存:献血者资料和记录要分类保存易于查找,存放资料的地方应安全并注意防止物理及化学因素的危害,确保资料得以妥善保存在规定保存期(至少10年)内保持完好无损。

    5.4 销毁:当资料和记录超过保存期需要进行销毁时,应有销毁申请交主管领导签字并有销毁记录,销毁记录应记载销毁资料涵盖的时间范围、种类、数量、核对者(签名)、销毁方式、销毁的时间、监销人(签名)。

    6 注重质量监管的有效性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予以修正;质管人员通过对自检、巡检结果的分析,开展献血者意见调查、进行专项评估等方式对告知的过程和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总之,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开展,要求血站必须在社会上树立一个技术精湛、服务周到、信誉良好的形象,献血结果告知作为血站对服务的一个关键性窗口,是血站温馨服务、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献血者对血站的信任、关系到献血者是否参与或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血站必须注重自身血站文化的建设[3],加强细节管理,才能使无偿献血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永良.加强保护献血者隐私的几点措施[J].临床输血与检验,2005,7(4):306.

    [2] 刘战地,张海,陈莉等.浅议献血者隐私保密管理[J].中国输血杂志,2006,19(2):170.

    [3] 杨鸿.血站文化建设[J].临床输血与检验,2005,7(4):307.

    [收稿 2009-04-14], 百拇医药(雷 敏 李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