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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莫让亲情触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日 《保健与生活》 2006年第12期
     案例一:谁动了“我的”房子?

    2006年春季,王毅老人去世了。他的孙子王军,手持爷爷的遗嘱要求继承遗产。于是姑姑王萍找出了爷爷的存折,还有单位给家属的抚恤金共计56800元,全部给了王军。岂料王军拿到钱后还不满足:“还有房子呢!”听到自己一手带大的侄儿说出这样的话来,王萍又是气愤,又是伤心,无奈之下,只好拿出产权证给王军看。

    原来,2001年办理的产权证上,产权人的名字是姑姑王萍。王军却不依不饶:“1995年,爷爷就写了遗嘱把所有的东西给我。你们2001年瞒着我把房子私下作了变动,是侵害了我的利益!”于是一纸诉状将姑姑推上了被告席。

    王萍接到侄子的起诉后,恸哭不已:“我怎么养了这样一个白眼狼呀!”原来,王军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在车祸中丧生了,全是靠姑姑和爷爷把他拉扯大的。而王萍为了照顾侄子,结婚近二十年来,始终和老父亲、侄子一起居住。如今,老父亲刚刚闭眼,自己一手抚养大的侄子就把自己推上被告席。姑姑怎能不伤心?

    在法庭上,姑姑王萍含泪拿出了2001年办理的产权证,产权证上的名字的确是王萍。经了解,这房子原本是王毅老人单位分的公房,2001年单位进行房改,面向职工出售,王萍夫妇和王毅老人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于是三人商量好,由王萍出资购买,产权归王萍,但是王毅依旧可以居住在此,直到身故,但王军却认为应该依据遗嘱,将房产划为己有。双方争执不下。

    法律评析:

    1.本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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