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医药》 > 2006年第4期
编号:11264801
浅谈美国临时专利申请规定及其积极意义(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上海医药》 2006年第4期
     申请文件的撰写和保护范围及权利要求的确定上,可能会考虑不周。而通过要求国内优先权,申请人与代理人能够有较充足的时间对技术与专利保护的系列问题,甚至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较深入的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出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从权利要求的层面来看,其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来讲都要好—些,一旦遇到侵权诉讼,胜诉的把握会更大一些。这对于加强专利的保护都是有利的。

    2.2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积极意义

    2.2.1 申请方式更简易、快速

    临时专利申请可以先提出一个简化的申请,这样使申请人以较低的初始投资,赢得1年时间去评估发明的商业潜力。因此它规定,临时专利申请不需撰写完整的详细说明书,不必办理完整的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时也只需满足最低的形式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不对临时专利申请的价值进行评估,审批也比较简单,而且其申请费用也比正式专利申请少得多。临时专利申请只需要支付150美元,而正规申请申请费就是500美元,还不包括律师费、各种文书制作费用及权利要求等费用。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手续的,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相对而言,我国的在先申请虽然较之于后一次申请的手续也相对简单,费用也相对低廉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6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