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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05369
警惕药品标准遭遇专利触礁(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日 《上海医药》 2008年第11期
     4 标准制定者与标准采用者的责任如何分配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是直接侵权行为,《专利法》没有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规定。专利间接侵权有特定涵义和使用语境:间接侵权是指第三人的行为诱导或促成了第二人的侵权,在这里,第二人是直接侵犯专利权人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权的人。间接侵权者没有直接侵犯第一人的专利权,但他的行为却诱导或促成了第二人的直接侵权。引诱侵权,是指侵权人故意或直接地诱导或协助第二人侵犯他人专利权,而第二人也确实因此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4]。

    药品标准制定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将专利并入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采用人遵守该标准使用专利,不符合专利间接侵权要件。因为,无论前述哪种行为,都直接侵犯了专利权人所持专利技术的全部技术要素,都构成直接专利侵权。

    参与标准制定的专利权人除有义务披露专利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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