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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29929
医院药房的托管及其转型(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1月1日 《上海医药》 2012年第11期
     3 结语

    要使“药房托管”模式更好地实行,实现达到医药分开的平稳过渡,笔者认为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对其予以支持,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宣传试行药房托管的积极作用和成果,造成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第二,要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和政企分开,避免超越职权的行政干预。第三,试行药房托管的医疗单位可考虑首先在药房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政策,实行药房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药房职工能进能出,并使工资与绩效挂钩,使托管企业对药房有更多的管理权。第四,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药房托管的合同性质。

    正如笔者上文提到的,“药房托管”不是万能灵药,要想通过药房托管这唯一途径达到抵制和纠正医务行业不正之风,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之目的,恐怕是不够的。

    要从根本上实现“医药分开”的目标就必须理解“医药分开”与“医药分家”的区别,正如卫生部部长陈竺数次在公开场合提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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