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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49523
引起急诊医患纠纷的因素与防范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2月1日 《医学信息·下旬刊》 2009年第12期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2-0252-02

    由于急诊科处于医院的风口浪尖,病情复杂多变,突发事件多,心理准备少,角色转换慢,是院内外矛盾的敏感地带和护患纠纷的多发区。加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有关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加大了医务人员的责任,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培训,真正做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准确及时地抢救患者,以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1 引发医患纠纷的主要因素

    1.1 患者维权意识加强: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知识的普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及社会上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患者和家属的维权意识增加,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或一些不理解的行为,都希望有个说法,以求心理上的平衡。

    1.2 院前出诊方面存在的问题:接听呼救电话未问清病情、发病时间、地址,驾驶员不熟悉行车路线,影响出车速度,未及时到达现场,延误患者的抢救;出诊抢救物品准备不充分、不齐全;出诊护士技术不过硬,心情紧张,影响院前抢救工作效率;转运途中未向患者及家属交代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如休克、血压下降、窒息、呼吸心搏骤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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