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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某医院医疗不良事件网络报告三年数据分析(3)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26日 《医学信息》 2018年第12期
     不良事件报告是否可以豁免因过错而导致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责任,这对于每一所医疗机构来说都需要全盘考虑,仔细甄别。在处理此问题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首先要强调处理此类问题的中心思想为“发生不良事件报告了要奖励、瞒报则要重罚”。不良事件报告的初衷是发现医院诊疗环节中的系统缺陷进而进行改进[6]。基于此方针处理的第一要务是医院全力处置,以确保该不良事件导致的后果降低至最小,而瞒报将导致该事件局限在科室或部门层面。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强制、及时网络报告;第二要细致调查分析,明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系统问题还是医务人员个人责任心问题抑或是技术问题,但对于不良事件发生后积极主动上报的案件,若确需进行处罚,医院应在原标准上减轻处理;第三要准确定责,在医院经全力处置不良事件后,未引发医疗纠纷,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院的处置表示认可,在此前提下还以找出责任人为主,对责任人或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理,本质上还属于责备与羞辱的文化状态[7],不是现阶段不良事件报告所主张的方向。

    3.3报告渠道的便捷及多样化建设 医院设计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软件嵌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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