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养生保健指南》 > 2013年第12期 > 正文
编号:13146180
古代没收贪官财产如何处置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日 《养生保健指南》2013年第12期
     皇帝下诏籍没官员的不义之财,悉数收归国库吗?不尽然。

    从史料来看,还有几种不同的做法:有的充减天下税租的一半;有的赏赐当地道府代民租;有的建议充作边防军费开支;有的追赃之后私授宗室至亲;有的被收入皇帝的“小钱柜”,等等。

    明神宗万历十二年(1584年),下诏抄没首辅张居正的家财。史载,抄没江陵张家的家财约白银10万两以上。明代官俸微薄,万历朝尚书(正二品)全年俸银只有152两。10年也不过1500余两。因此,10万两之数,当属来历不明的家财。偏偏福王朱常洵看上了籍没张家的财产,开口向明神宗讨要。对于这个深受宠幸的郑贵妃所生的宝贝儿子,明神宗一口答应了。

    清仁宗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乾隆驾崩,嘉庆皇帝立即下诏将和珅革职下狱,并赐其自尽,籍没家产。

    最后,籍没和珅家财总估达白银2.2亿余万两,相当于国家全年赋银的十之六七。这些赃款并没有存入户部国库,全部收归内务府,也就是皇帝的“小钱柜”。

    当时,流传的民谣:“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如此而已。 (李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