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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07054
餐厅油污致顾客滑倒骨折谁来赔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日 中老年健康2015年第5期
     案例

    2014年7月份的一天,于老先生与朋友一起到某餐厅就餐。岂料刚到餐厅没走几步,于老先生就踩到了地上的油污,猝不及防摔倒在地。经诊断,于老先生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于老先生要求餐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款项共计19.4万余元,但餐厅只同意赔付一小部分,且不同意赔付于老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双方争执不下,于老先生只好诉至法院。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工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本案中,被告作为餐饮场所的提供者,其餐厅地面出现油迹,致使原告于老先生摔倒致伤,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且确实给于老先生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于老先生要求被告餐厅赔偿各项损失的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餐厅赔付于老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